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

肺癌標靶藥 健保給付將寬列

更新日期:2010/11/21 13:28

一項亞洲研究發現,不抽菸卻得肺腺癌的病患,往往是表皮生長因子(EGFR)基因突變所致,針對EGFR的標靶藥療效勝過化療,台灣明年可望放寬列為第1線健保給付藥品。

中央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今天證實指出,歐盟已先將艾瑞莎列為肺腺癌的第1線用藥,台灣方面,衛生署跟進,健保局將邀請藥事專家討論,研擬加速列為第1線治療的給付條件,由健保全額給付,或比照化療藥物給付標準。

日前1項台灣、日本等亞洲9國的1217位肺癌病患臨床研究顯示,肺腺癌細胞中有EGFR突變的病人,一開始使用就以標靶藥物做為第1線治療,效果優於傳統化學治療,病人生活品質也比較好。

參與這項研究的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,歐美國家是以抽菸、性別等,作為給藥的條件;然而亞洲病患,特別是女性患者,多與抽菸無關,這項研究中,94%患者不抽菸卻罹癌,一半以上可歸諸於EGFR突變。

以EGFR為標靶的肺癌標靶藥物,計有艾瑞莎及得舒緩兩種,現行中央健保局的藥品給付規定,肺腺癌患者必須在第1線化學治療失敗或無效之後,才能以這兩種標靶藥物2選1,做為第2線或第3線治療。

成大醫院病理部分子病理科主任何中良指出,標靶藥物明年可望成為肺癌治療的第1線用藥,但前提是病人的肺癌細胞必須檢驗確認帶有EGFR突變,如此標靶治療才會有效。

李丞華說,「證據很明顯,女性、不抽菸的肺腺癌病患,使用標靶藥物的療效反應達到6成」,在放寬健保給付後,患者大約每個月省5到6萬元。991121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121/5/2hja4.html

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

肺癌基因突變 標靶藥物療效好

(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日電)

過去常依據抽菸、性別等作為肺癌病患接受標靶治療的條件,但台大醫院臨床試驗發現,經檢測發現基因突變者,建議一開始就接受標靶藥物,可提高肺癌病人療效

台大醫院腫瘤醫學研究團隊參與1項亞洲大型肺癌治療研究臨床試驗。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表示,這項研究共收案亞洲9國,共1217位肺腺癌患者,其中有94%不抽菸,台灣有100多位患者參與研究,追蹤4年。

楊志新說,過去是以抽菸、性別等條件,作為選擇病人接受標靶藥物治療依據,但這項研究發現,若肺癌細胞中有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(EGFR)突變的病人,第1線(一開始)使用標靶治療藥物,比傳統化學治療效果好,病人生活品質也較好

台大醫院內科部副主任余忠仁說,日本研究也發現,EGFR突變的病人,第1線使用標靶藥物後,半數患者可存活30個月以上;過去沒有使用標靶藥物者,存活期只有10到12個月

楊志新說,希望健保局可以給付肺癌患者第1線使用標靶藥物。另外,他說,基因檢測在未來將扮演愈來愈重要角色,作為醫師選擇患者用藥的依據。991102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102/5/2g4ag.html